news image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华通线缆(605196)报收于9.0元,上涨4.29%,换手率7.39%,成交量37.62万手,成交额3.37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华通线缆主力资金净流入3124.61万元,占总成交额9.28%。公司公告:华通线缆提前归还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交易信息汇总华通线缆2024-10-3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124.61万元,占总成交额9.28%;游资资金净流出2943.11万元,占总成交额8.74%;散户资金净流出181.5万元,占总成交额0.54%。 公司公告汇总华通线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通线缆”)于 2023年 12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保荐机构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7,0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 0万元,公司已在到期日之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9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6.5854万股,授予价格为4.19元/股,并同意暂缓授予程伟先生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胡德勇先生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兼副总经理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在前6个月内均未实施减持计划,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满足股权激励条件,因此上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2023年7月3日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分别授予程伟先生、胡德勇先生限制性股票5.00万股,授予价格为4.19元/股。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所述,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9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005,353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30,0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华通线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2,035,353股,其中特别授予部分 1,606,353股、非特别授予部分 429,000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票2,005,353股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30,000股。-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
阅读更多(Read More)

作者 gocp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