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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署早前實施易通行時曾蒐集電子聯絡方式,運輸及物流局曾稱會研究將相關資料與「電子牛肉乾」互通。被問到為何不直接採用易通行平台資料,警務處交通總部警司(交通管理)聶凱鵾昨解釋,易通行相關法例只容許資料用作易通行相關服務用途,不能用於電子告票,加上推易通行時無蒐集駕駛執照持有人資料,若僅用車主資料,無法處理針對司機超速等違例告票,故要重新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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