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新增更多「指定豁免工程」(豁免制度)的種類及放寬現有種類的要求,例如指定高度下的可收合遮篷和晾衫架等,修例後不再視為「僭建物」。發展局發言人期望修例可平衡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小型僭建物」風險。立法會文件另提到,考慮新界村屋歷史和獨特情况,建議重啟12年前屬一次過申報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以回應村民指當年申報期過短的意見,屆時已申報僭建物不會即時取締,但只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搭建,申報僭建物亦須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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