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近年推展各項人才入境計劃,部分容許申請人一併申請子女來港,並享「本地學生」資格入讀大學,引起討論;近月亦有中介涉鑽漏洞助無意來港者離岸申請子女成受養人,以獲「本地學生」身分。教育局正檢視大學招生時「本地學生」定義,或考慮增設居港年期。本報發現,政府曾最少兩次修改「本地學生」定義,包括摒棄回歸初期針對非永久居民居港3年的要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社會環境、政策不斷演變,「(港府)偶有漏招也是正常」,籲當局盡快修正,將珍貴教育資源留給「在香港發展、對香港有貢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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