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意见,经省政府批准,我厅会同财政厅调整了2022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全省退休人员可以领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有关情况,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 2022年,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 我省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适当倾斜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规定 (一)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二)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核定数据为准,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时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准。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年龄,按实际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暂行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延伸阅读 Q 1.怎么认识2022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背景? A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我省经济、社会造成一定影响,但物价、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职工平均工资有一定程度上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慎重决策,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Q 2.怎么理解4%的调整比例? A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我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和批复执行,我省调整比例按2021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我省4%的调整比例,是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并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础上增长4%。由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有无倾斜等原因,情况不同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占本人2021年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Q 3.怎么把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 A 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我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为38元,每名退休人员都一样,体现了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方式,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因素和挂钩调整标准,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倾斜,则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了养老保险合理调整机制的要求。 Q 4.怎么计算调增的基本养老金? A 我省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需要按照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计算。算法实例如下: 例1. 张某,63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5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9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0年×1.7元/年=43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3900元×1.1%=42.9元,合计:38+43+42.9=123.9元。 例2. 王某,77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2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42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17年×1.7元/年=37.9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200元×1.1%=46.2元,高龄倾斜调整30元,合计38+37.9+46.2+30=152.1元。 例3. 李某,81岁,缴费年限37年,我省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9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2年×1.7元/年=46.4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5900元×1.1%=64.9元,高龄倾斜调整60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75元。合计:38+46.4+64.9+60+75=284.3元。 例4.赵某,91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8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63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3年×1.7元/年=48.1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6300元×1.1%=69.3元,高龄倾斜调整100元,合计:38+48.1+69.3+100=255.4元。 Q 5.怎么咨询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情况? A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我省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如果我省退休人员要了解本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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