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步发布《2023年成都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通知》明确,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同时,实行免试入园,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此外,《通知》提到了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另外,在报名方式上,成都市推动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从2023年起,成都市各区(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使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招生,同时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工作。 根据《2023年成都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5月7日前,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发布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6月2日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公办幼儿园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6月5日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6月23日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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