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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勞工處明日起推行《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按天文台發出的本港暑熱指數訂定3個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並提供各級別下不同工作量的建議工作和休息時間。被問及相關指引不具法律效力,或有僱主不願跟從,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昨稱「不是法定指引並非代表無法律後果」,處方會定期巡查,並就不理想情况勸喻和警告,若發現有僱主多番刻意不跟從,令僱員出現中暑風險,不排除按僱主「一般責任條款」起訴,惟強調屬「最後手段」,相信絕大部分良好僱主都會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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