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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運輸署正檢討司機體格證明安排,料本月中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本報調查發現,審計署10年前指出運輸署無權查閱「懷疑身體欠佳司機」的醫療紀錄,運輸署曾承諾改善,一度探討修訂《私隱條例》,其後改稱可因應個別情况,轉向醫生索取司機的醫療紀錄。不過,運輸署最新回覆本報時承認,如司機拒絕提供醫療報告,署方無法評估他是否適合駕駛,只可在續牌時處理,目前有7名司機屬「懷疑身體欠佳」且拒絕提供醫療報告,其車牌2024至2029年才到期,即目前仍可繼續駕車,其中4人更有牌可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署方稱將在今次檢討中一併檢視相關制度。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目前做法荒謬,「有咩理由知道咗(懷疑個案)都唔搞?要求寫嚟做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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