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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燈疑因誤把供電系統內沒有紀錄的電纜通電,致周三(19日)凌晨港島多區停電48分鐘。按現有《管制計劃協議》賞罰機制,港燈因65分鐘內恢復供電,可賺取額外0.015%准許利潤,按去年盈利推算約554萬元。目前中電及港燈在《協議》均設賞罰機制,環境及生態局昨晚回覆本報稱,兩電於2019至2021年的3年內,因賞罰機制共獲獎勵逾2.6億元,其中恢復供電表現方面獲7860萬元,當中港燈獲2500萬元,中電獲5360萬元。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認同機制不適當,已向港燈建議因今次事件將獎金悉數回饋市民,港燈回應稱評論今年獎賞金額「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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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st118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