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建議修訂《香港大學條例》中的規程,修訂港大校長可將涉及「損害大學聲譽行為」投訴,交給紀律委員會處理,而港大紀律委員會學生小組,將改由教務委員會委任,並規定研究生至少佔三分之一,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阅读更多(Read More) 文章导航 【改善民生】七大商會發表倡議書 籲工商界捐借土地、想方設法為社會提供更多房屋供應 【文化產業】M+策展「草間彌生」200作品移展西班牙 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展出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