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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生效近3年,中小學按2021年發布的指引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行政及教育措施。教育局周二(13日)發布《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2023年6月增強版),更新內容包括就採購事宜新增招標文件條款,要求學校列明基於國家安全,可取消供應商的資格(DQ)和終止合約。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李伊瑩估計,如學校察覺投標者有明顯違規,校方為免受影響可行使DQ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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