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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若干措施》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决策部署,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激励青年担当作为,营造“四川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四川更有为”的浓厚氛围,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青年力量,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有序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建设。积极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和县域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各市(州)立足实际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每年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省级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试点,探索构建四川青年发展型城市(县域)建设指标体系。到2025年,全省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四川青年发展指数基本成型,青年发展政策更加普惠均等;到2027年,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青年发展政策更加成熟定型,青年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更加彰显。 二、优化教育服务供给。新建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6%以上。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区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保障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到2025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达到8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长幼随学”政策。深入落实“双减”政策,有效减轻青年家长的负担和焦虑。高标准建设四川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建设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三、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宣讲和职业规划指导,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组织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继续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帮扶,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力度。做实就业创业实名制数据库,精准推送岗位信息。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鼓励发展“五小”经济,支持青年灵活就业。全方位加强青年就业权益维护、劳动保障和继续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提供一站式孵化服务。广泛开展青年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对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项目按规定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优先促进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鼓励各地用好用活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优化青年创业和营商环境。 四、强化青年住房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补贴。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各地重点在青年就业密集、居住集中的地段周边和老旧小区配建或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推进闲置低效国有住宅改造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青年群体住房困难,到2025年全省力争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完善长租房政策,落实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打造一批“青年驿站”,为高校毕业生、求职青年人才等群体提供短期免费居住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灵活就业青年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五、加强青年婚恋服务。拓展青年婚恋实体服务阵地,打造线下合作基地。加强对广播电视婚恋节目、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婚介机构监管制度。延伸婚姻登记服务,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培育健康文明的婚恋、婚俗、婚育文化,抵制婚嫁陋习、高价彩礼等现象,切实降低婚恋成本。 六、缓解青年生育养育赡养难题。落实产假、育儿假、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等政策措施,减轻生育、养育压力。全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深入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将符合条件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青年,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深化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推进母婴设施广泛覆盖。打造一批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有或租赁场地新(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到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综合性、枢纽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全覆盖,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医养服务中心,到2025年新建300个公办医养服务中心。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保持1人以上。 七、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到2025年全省统筹建设各类全民健身设施项目2200个以上,其中体育公园200个以上。利用城市更新中的“金角银边”建设一批青年运动场所。清理学校和少年宫等青少年聚集场所周边的烟草(含电子烟)销售点,打造无烟成长环境。对青少年群体分类实施营养干预。保障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优良率、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咨询辅导室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全覆盖,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建立“一生一策”的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和“医教结合”的危机干预及转介机制,推动“12355”等各类青少年心理援助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八、守护青少年平安成长。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2025年实现省、市、县三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全覆盖,打造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推动修订《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行动计划”,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严厉打击拐卖、暴力伤害、虐待、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青少年生命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警校共育”机制,健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开展“清网整治护航计划”专项行动,遏制违法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渗透影响,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九、打造青年特色场景。国土空间规划涉及教育、住房、运动、休闲等设施用地布局时充分考虑本地青年成长发展特点,融入青春元素。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青年友好型街区、景区、商圈,不断拓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青年为主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青年经济”。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社区,探索建设可自主管理的数字化社区服务中心、“青年之家”,免费向青年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探索建设青年发展型单位,为青年提供更多贴心服务。鼓励各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错时延时开放,支持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设“天府青年云”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青年学习、政策查询、活动参与一键直达,链接“天府通办”平台便捷办理业务。 十、引导青年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发一批青少年听得进、学得懂、记得住的新媒体视听产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等的时代内涵,发挥榜样作用,倡导诚信文化,弘扬劳动精神,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持续做好“理响巴蜀”“青年大学习”等品牌,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发挥青年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引导青年成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贡献者和传播者。 十一、激励青年投身重大战略实施。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实施,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等方面勇当“排头兵”。充分发挥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作用,健全乡村青年人才“引育管用”机制。引领广大青少年参与绿色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美丽四川·青春行动”,持续推进“保护母亲河”“河小青”等志愿服务。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突击队、示范岗等“青字号”品牌的时代内涵。 十二、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支持青年积极参与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领域推出科技创新成果。完善青年人才发现评价使用、成长激励保障机制,依托各类科技计划、人才计划扩大青年人才支持规模、提高支持比例。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按规定对高技能青年人才给予奖励或补贴,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青年工程师、青年技能人才。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造。 十三、支持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加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培育发展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鼓励青年注册成为志愿者,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探索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广泛发展“大学生联盟”“青年评议团”等青年组织,吸引青年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鼓励青年以“社区合伙人”形式,利用社区闲置资源创新创业。支持优秀高校毕业生参选村(社区)“两委”成员。深化市域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壮大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依托“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载体,为青年提供更多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增强青年的主人翁意识。 十四、铸牢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格局。引导青少年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研究基地。持续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推动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十五、汇聚青年发展型省份建设合力。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清单化、项目化推动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将青年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协同,研究细化支持青年发展政策,持续实施青年民生实事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青年发展专项规划。鼓励各地结合城市特色提炼有标识度的青年发展型城市理念表述,举办、承办各类青年发展交流活动。推动青年发展型省份建设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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