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提出將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改劃用途,昨日「闖關」成功,獲城規會接納將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涉及粉嶺高球場「舊場」3個洞),由「住宅(甲類)」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並同意土地作公營房屋的發展意向。按程序,城規會接納建議修訂後仍需「過三關」(見表1),包括8月接收進一步申述、按需要舉行公聽會及將草圖交予行會批准,土拓署方可啟動研究修改建屋項目。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林筱魯稱,按程序而言城規會仍需接收公眾進一步申述,同時球會可就決定申請司法覆核,令事件進展充滿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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