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间,个人卖房减免增值税的消息在社交网络疯传,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 买卖房屋税费有新政?专家:乌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此次一揽子税收优惠,目的是通过全方位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此次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方面,有多条关于购房环节税费优惠,其中就包括: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不过,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撰文指出,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多数内容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此次应该理解为对此类诸多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再宣传,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 其中,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2016年《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2022年《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公告 》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深圳税务局:未收到新政策 记者也在26日上午致电深圳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深圳商品房住宅买卖税费政策依旧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尚未收到新政策。此外,记者也对几位资深房产中介进行咨询,回复均为目前并没有实施,而且很多内容都已经是在执行的政策。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5位深圳购房者,大家对降低交易税费的期待值还是非常高,在目前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降的背景下,通过税费降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交易气氛。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全方位减税也意味着当下亟待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尽管有的在此前已经发布实施,但此次覆盖范围更广。 楼市政策调整释放积极信号 最近,楼市政策调整释放积极信号。近日,A股和港股的地产、物业股也有所表现。李宇嘉预期,下半年可供选择的政策工具将有三大类:一是防风险政策,加快保交楼和风险处置,通过降低LPR和对热点城市政策进行优化,继续支持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以避免市场过快下行,同时,降低二手房交易的周期和成本,盘活存量避免 房价 持续下跌;二是将扩大内需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加速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推进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三是推动降成本改革,包括推动按揭 利率 下行、降低交易成本和下调存量房贷 利率 等。 近日的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7月24日发布的报告显示,7月1-20日,全国5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下降33%,同比下降37%。报告认为,从今年7月份的交易数据来看,房地产市场表现疲软,且呈现出进一步下行的风险。对此类市场的“过冷”、“易冷”等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政治局会议明确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新的发展阶段,会议强调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房地产政策的优化仍将以因城施策的方式推进,整体力度有望加大,更好地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仍是政策方向,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优化空间仍较大,如优化住房 信贷 政策、放松郊区限购、降低交易税费等。 (文章来源:数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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