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21日公布,提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在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此外,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 当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同时公布,明确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 在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着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在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持续推动家电下乡,完善电子产品销售配送体系。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 与中国资本市场一起成长;精准研判,权威解读,透彻分析 ;《金融投资报》助你财富增值! 邮发代码:61-146(周末证券) 61-102(限四川地区,全套) 四川订报热线:028-86968486 上海订报热线:11185 微信公众号:jrtzb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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