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没有高质量的民营企业体系,就没有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重大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方面围绕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民营经济发展更有阳光、更有雨露。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民营经济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这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题中之义。如何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供更多发展动力,用政策红利助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是时代的拷问、发展的拷问。本次出台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 在挑战和机遇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的当下,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许多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因而,助企纾困,为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铺路筑基;创造条件,让民营经济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这是大势所趋、市场所需、群众所盼。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到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从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到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为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给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中央精神领会好,把发展方向把握好,把务实举措落实好,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变成具体的、务实的措施和行动,当好民营企业战胜困难挑战的坚强“后盾”,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光明发展前景。(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编辑:盛飞 校对:刘宇男 责编:张通 审核: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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