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搞腐败,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18日晚消息,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鹤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刘鹤峰违反四大纪律,其通报长达600字。 公开资料显示,刘鹤峰,1955年10月出生,山西五台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刘鹤峰曾任张家口市委常委、秘书长、下花园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 2003年3月,刘鹤峰调任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次年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8年11月退休。 2023年6月,退休5年后的刘鹤峰官宣被查。 经查,刘鹤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材料,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带头违纪破法搞腐败,带坏了班子,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严重破坏地矿系统政治生态;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多次在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的安排下打高尔夫球,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长期占用单位周转住房; 违反组织原则,心存侥幸,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毫无纪法底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购房补贴; 不正确履行职责,长期纵容默许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 知法犯法,违规办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 把地矿系统当成“自留地”“钱袋子”,挟权自傲,监守自盗,贪污巨额公款,“靠地矿吃地矿”,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矿权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鹤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鹤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刘鹤峰被查后2个月,即今年8月,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天内8人落马—— 8月15日,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健被查; 8月18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原党委书记孙惠增、第三地质大队党委书记武晓红、河北地矿科技开发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杜光被查; 8月23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一级巡视员贺喜被查; 8月24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矿产科技处原处长马友谊、第三地质大队副队长刘月东、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人事处处长李志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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