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解读丨四川单次规划最大规模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启动,时间表、路线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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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王若晔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意味着四川新一轮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启动。未来5年,22.6万受山洪地灾威胁的群众,将搬迁至具有生产、生活条件的安全适宜地带。 相关阅读: [一图读懂丨未来5年,四川将避险搬迁22.6万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群众](https://cbgc.scol.com.cn/news/4504595) 这是四川首次将山洪灾害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同步规划、统筹实施,也是自2007年四川实施避险搬迁以来,单次规划最大规模的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工作。《总体规划》有何重点?又将如何推动实施? 确定避险搬迁“路线图” 全覆盖调查,首次摸清风险区底数,按照“三个优先”,分两阶段实施避险搬迁任务 四川是典型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 一直以来,四川将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生命工程”“底板工程”持续推动。十余年来,通过避险搬迁,68万余群众远离地灾威胁。“十三五”以来,年均因灾伤亡人数较“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分别大幅降低82.9%、75.9%。 今年,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此次启动的五年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接续开启。 《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始自去年9月,自然资源厅联合水利厅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两个月后,全省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启动。 “这是我省首次查明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山洪地灾极高、高风险区的避险搬迁底数。”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专业技术力量逐点逐区、逐村逐户调查,基本查明全省山洪地质灾害“应搬”及“愿搬”对象,推动避险搬迁由“单点为主”向“点区结合”转变。 按照《总体规划》,截至2023年1月,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约5.1万户、19.3万人,涉及21个市(州)、161个县(市、区)。其中,绵阳、巴中、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均超过5000户。山洪灾害避险搬迁对象约0.82万户、3.3万人,集中在绵阳、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 避险搬迁安置将按照“地震灾区优先、紧迫优先、应搬优先”三个优先原则,5年规划期的前3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后2年时间,完成紧迫程度一般且有搬迁意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中、低危险区(风险区)受威胁村(居)民搬迁安置。 避险搬迁进入“深水区” 首次整合优化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多元化筹措资金,明确省级考核激励标准 自2007年以来,四川持续推进地灾避险搬迁工作。一方面,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四川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避险搬迁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库以及相关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四川避险搬迁工作进入“深水区”,面临着搬迁难度大、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就近安置选址空间受限等问题和挑战。 同时,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避险搬迁工作涉及的地区多、部门多,政策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如何形成合力推动避险搬迁工作实施? 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规划》首次整合优化搬迁安置政策措施,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要求,整合相关政策保障搬迁安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资金保障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保障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提高群众避险搬迁的主动性、积极性。 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为例,《总体规划》整合一揽子政策,涵盖就业创业、子女入学等多方面,具体包括优先支持避险搬迁中的脱贫户发展到户产业和庭院经济、避险搬迁安置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等。 资金筹措方面,《总体规划》明确通过省级补助、市县配套、金融支持、群众自筹,多元化筹措资金。 特别地,《总体规划》还明确省级考核梯级激励标准,根据累计完成避险搬迁任务量,民族地区(含民族待遇县)县(市、区)最高可得到8000万元到县奖补,一般地区县(市、区)到县奖补最高可得4800万元。 “接下来,我们将举行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与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有序规范推进避险搬迁工作,夯实防灾减灾安全底板。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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