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日报网讯 11月20日晚间, *ST同达 发布 公告 称,公司股票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 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 股东 征询,核实情况如下: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讯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和十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的议案》:本次交易过程中,虽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目前本次交易进程滞后,难以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且后续工作进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23-035。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文章来源: 证券 日报)
阅读更多(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