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12月21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暨调解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研究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有关工作。 在四川,基层调解工作有哪些妙招、实招?如何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参会代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津。 郫筒街道是郫都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22个村(社区),常住人口36万人。近年来,随着郫都区自身发展需求和“新市民”不断涌入,当地居民文化、生活习惯等多元碰撞,郫筒街道矛盾纠纷问题随之凸显。如何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郫筒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调委会供图 张津介绍,郫筒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在22个村(社区)建立调解委员会,设立医调委、交调委等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8个,建立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调委会3个,培育“清哥调解室”等个人调解室5个,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调解网络。 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当地还创新建立“百姓纠纷大家评”。 “一家人不要因琐事伤了感情”“有事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不要意气用事”……近日,在郫都区友爱镇青冈村4组,“百姓纠纷大家评”的调解团成员们围坐在一起,对该组村民吴某与其继母间的家庭矛盾纠纷成功进行了调解。 “针对本区域内常发的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我们通过群众评议的形式,让群众力量参与化解,实现民间纠纷民间调。对初次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组织调解员走访群众形成笔录,征求当事人同意后进行公开调解,邀请群众旁听,并请法律顾问现场释法,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张津介绍,该模式充分运用法律法规、道德导向和群众评价的积极作用,让纠纷由群众评理,用舆论化解,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2022年以来,“百姓纠纷大家评”模式成功化解纠纷143件。 “调解工作不能有畏难情绪,更切忌单打独斗,只要迎难而上,不懈努力,问题总会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矛盾纠纷实际,及时协调邀请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调解,聚力合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张津告诉记者,这是他从实践中得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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