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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除新增5項國安罪行及修改現有相關法例外,諮詢文件亦提到研究延長被捕者最長羈留時間,又引述英國的國安法賦權警司或以上職級警員可阻止被羈留者諮詢某律師,以及延遲被羈留者諮詢任何律師。被問到會否參考英國做法,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在港台《星期六問責》稱,若認為某律師是被捕者同謀或身分有問題,就可阻止被捕者見該律師,但不代表不能見其他律師。律政司長林定國稱,若有充分理由相信該律師可能「通風報信」或從事危害國安行為,可延長羈留期禁止雙方接觸,強調當局會把關,不會不合理剝奪被捕者尋求法律幫助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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