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国务院以“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七次专题学习。其中强调,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理念设计规则、制定政策。 资本市场归根结底是一个市场,以市场化理念进行设计规则和制定政策理所当然。本次国务院专题学习强调市场化理念抓住了这个根本所在。 市场化理念首先体现为法治化理念,市场化是“基”,法治化是“纲”。 资本市场对规范的要求极高,法治兴则市场兴。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新 证券 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先后出台,资本市场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法规体系。 下一步,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要在市场化理念的大前提下,更加突出精细化、协同化、立体化,继续加强相关法规的系统性、与实体经济结合的紧密性、惩罚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的严肃性等,形成行政、民事和刑事立体追责体系。 本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资本市场法规建设的重点方面,其中提出:推动修订 证券 投资基金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证券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及打击挪用私募基金资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等犯罪行为的司法文件。 其次是市场化理念要体现多方共赢,尤其是要加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上市企业获得了融资,促进了发展,这是上市公司的得益;与之相对应的应该是投资者资产增值和红利所得,好的资本市场应该能给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如果投入就意味着亏损的话,这个资本市场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现实情况是,这种案例层出不穷,包括恶意造假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虽盈利但不分红、退市中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方等。 以市场化理念设计规则、制定政策,上述三个方面也是当前重点努力的方向。 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还在进一步细化,惩罚力度也更大,这是市场化理念的重要组成方面。举个例子来说,近期一家上市公司的两位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方案决定不分红)投了弃权票,上交所随即发函询问投弃权原因何在。这些关键信息应该披露。 去年12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发布,这是证监会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希望今后有更多这种符合市场化理念的规则出台。比如,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救济制度如何安排。 再次是市场化理念要体现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必须全面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稳为基调、严字当头,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这是上述《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目标是使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吴清曾表示,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尊重规律、尊重规则的前提下突出强本强基,依法从严监管市场,依纪从严管理队伍;要实现监管的全覆盖,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为此就要求对过去监管的规则、做法进行梳理,对符合市场理念的要加强,对不符合市场理念的要摒除。 上述《若干意见》确定的资本市场建设中远期目标、资本市场的建设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包括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加强等,这些方面都离不开市场化理念这个指针。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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