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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共圖書館舉辦的「中文文學創作獎」(文學獎)今年加入新規定,要求作品不得有影射成分或令人厭惡語言等內容。翻查先前3屆文學創作獎及「文學雙年獎」的報名表格,除兒童故事組要求「主題正確,內容健康及有趣易讀」、兒童圖畫故事組「適合四至八歲兒童閱讀」,其他組別僅要求作品原創、未經發表及符合字數等,並未具體提及內容或創作手法。過去文學獎的報名表格也提到「各組參賽者可自由取材和命題」,今年參賽表格未見提及此句。在今屆比賽宗旨中,除原有培養市民文學欣賞能力及提高市民創作興趣外,新增「鼓勵市民以多元方式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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