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image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向羅冠聰等6名「指明潛逃者」實施措施包括禁止向其提供資金,被問若市民訂閱相關潛逃者的Patreon或YouTube是否違法,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稱,任何人使用任何方式向指明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不論什麼平台,都屬違反規定,最多可判監7年,警方會根據證據處理。至於相關平台會否違法,前保安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視乎實際情况,建議政府與平台商討要求移除指明潛逃者發布的內容,以至參考《願榮光歸香港》先例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阅读更多(Read More)

作者 test25831997